特定条件下可以注册:1,企业全称需要与申请人名义一致,如果企业全称与申请人名义不一致,则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认,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2,企业全称与申请人名义一致,则需要进一步注意显著性问题,若申请商标仅由申请人的企业全称构成或者显著识别部分仅是企业全称的,则会因为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情形被驳回。